学校政务处德育工作计划(精选2篇)

学校政务处德育工作计划 篇1

一、指导思想

根据《徐汇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要点》及《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工作计划》的精神,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两纲”教育,实践“主体性德育”理念。

以“温馨教室”建设为抓手,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以科研引领,学科德育研究为突破口,班主任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德育队伍专业化水准。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的力量,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立德树人,促进学校的学风、班风、校风建设。

二、工作重点

1、通过班主任培训,提高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的能力。总结优秀年级组长、班主任的经验加以推广。

2、以科研引领,加强学科德育研究,提升学校德育工作专业化水准。

3、各年级系列德育教育体系进一步细化和充实。

4、利用法定的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营造民族、民间、民俗文化氛围,注重仪式渲染,增强文化认同。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的落实工作。

1、利用校会、班会,强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宣传教育,结合“弯弯腰把身边的纸屑拣起来让校园更美丽”的宣传口号,以点带面,引导和督促学生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学风。

2、继续按照“进步每一天从早操开始”的要求,坚持培养学生良好的出操习惯,并以此为锲机,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学校良好风貌的形成。

3、通过加强“行政值班”对学生的管理、监督作用,促进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

4、以年级德育主题为主召开班会,按照“两个纲要”要求进行落实。

5、加强“校风督察队”职能和作用的发挥,继续完善学生自主管理机制。

(二)努力探索符合学校实际的德育工作新方法和考核新机制,促进德育骨干队伍的建设工作。

1、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继续通过“推优”、邀请专家、名师讲座等形式,结合学校实际开展班主任队伍的培训。

2、充分发挥德育领导小组在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作用,探索培育、选拔德育优秀人才的途径和方法。

3、继续开展困难生转化工作,并完善转化机制。

4、进一步完善对班级、班主任工作的评价与考核,努力形成符合当前学校实际的考评机制。

5、进一步加强“心理辅导”工作,发挥心理辅导工作在学校德育中的作用。

(三)继续推进主体性德育的探索和实践。积极推进社会实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1、继续开展以“流动红旗”、“温馨教室”、“文明教室的系列评选活动。

2、继续推进团队工作的建设和发展。

(1)努力办好《雏鹰队报》和校广播站工作,大力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2)做好团队衔接工作,开展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评选表彰活动。

3、在初一年级中继续开展尊老敬老特色教育,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4、各年级继续开展德育系列教育活动。

(四)校园文化建设。

1、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护绿意识为抓手,通过责任教育,大力推进校园文明建设。

2、以校科技节,艺术节为契机,强调德育过程的自主性参与,促进和发挥学生在参与过程中的积极性和自主性,使学校德育真正走进学生。

(五)进一步做好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

1、利用心理辅导室,做好心理健康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为学生排忧解难,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不良障碍,完善心理偏差学生档案。

2、全面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发挥学生家长委员会的作用,营造健康、科学的家庭教育氛围。

3、青保注重对特殊学生的关心,继续做好特殊学生档案。

4、加强对单亲子女、问题学生和交友不良少年的关心教育,完善处分撤消机制。继续搞好身边家庭困难学生的希望工程,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六)进一步做好红十字会、科技等各项工作。

四、具体安排

二月份:

1、开学典礼,分年级进行学生日常规范教育。

2、自行车、卫生整治工作。

3、班主任培训。

4、行政值勤会议。

5、德育中心组会议。

三月份:

1、班主任培训。

2、“文明班级”评选。

3、七年级春游。

4、校足球联赛。

5、德育中心组会议。

四月份:

1、期中考试。

2、心理健康教育。

3、班主任培训。

4、“文明班级、温馨教室”评选。

5、参观龙华烈士陵园。

6、爱心捐款。

五月份:

1、校科技节、艺术节、欢度“六·一”儿童节。

2、“田二模范学生”评选。

3、德育领导小组会议。

4、后进生转化评比。

5、初二“十四岁生日”。

6、班主任培训。

六月份:

1、学期评优、考评工作。

2、"文明班级、温馨教室"评选。

3、期末考试。

4、暑假安排。

5、心理健康教育。

6、休业式。

学校政务处德育工作计划 篇2

根据《省政府政务服务规定》和《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控系统政务服务项目》的要求,落实人民政府《关于中方县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方案 》 和部门为绕窗口转的机制运转。结合水行政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加快我局部门之间的职能转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部门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水行政项目审批顺利进行并取好成效。

政务服务窗口是受水利局委托受权的窗口,是水行政项目审批和行政规费征收的唯一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工作责是负责全县水行政项目建设的受理、行政审批和水行政规费征收等事项,坚决按中县水利字[]50号、中县水利字[]51号文件要求执行。

一、项目审批:

1、按县水利字[]50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凡是水利局上报二十项水行政审批项目受权规口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审批,各股室站按照政务中心窗口受理项目的要求和时间将做好该项目全部资料的服务,送窗口审查备案,窗口在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控系统政务服务按照部门和领导审查合格项目(资料)办结。窗口按照局长鉴发同意的项目办理,并下发文件(证件)等手续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项目业主到政务大厅领取证照。

2、联办项目由中心窗口受理按相关职能划到各股室站按窗口的要求和受理的时间办理该项目的相关手续,各股室、站将项目资料整理好报送政务服务窗口审查备案,窗口综合各部门。和领导审查合格项目(资料)办结。窗口按照局长鉴发同意的项目办理,并下发文件(证件)等手续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项目业主到政务大厅领取证照。

二、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按中县水利字()51号文件要求,启用水利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凡县级直接审批许可的事项,一律加盖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中的受理、审查、决定、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需出具法律文本的,一律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三、行政规费征收:

1、水利局所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政务服务窗口按法律法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征收,各部门要权力配合。各部门模清应激纳水行政规费的单位和个人,报政务服务窗口,由政务窗口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湘价费()62号文件要求核费,各部门不得擅自减免应交规费。应征收规费的单位(个人)由政务中心窗口统一填写通知缴费单到中方县政务服务中心财政非税窗口缴费,有特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局长鉴字方可生效。收到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规费通知单的单位和(个人)不按时缴纳规费的,从滞纳之曰起按曰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拒不缴纳的由水行政执法人员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处罚罚款。

2、水利工程、水保工程(项目)等,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应征收行政规费的项目应足额征收到位。

四、服务性收费:

水利工程设计、电力(小电站)设计、水土保持方案设计、防洪评价报告等服务性项目收费、一律由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开票进局财务帐。

总之,政务服务窗口XX年要认真执行水利局各项政务公开、项目受理、项目审批和水行政规费征收等。虚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和为民服务水平,着力营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窗口。